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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活动实施细则

新乡市电化教育馆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

       ‘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馆、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豫电教馆〔2018〕50号)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新乡市电化教育馆“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活动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是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活动实施办公室设在新乡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电教馆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地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2.评审工作。项目活动实施办公室聘请各学科专家、高级教师对参赛者的师德素养和信息技术教学技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二、竞赛内容和参赛范围

(一)项目界定

“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是指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按照课程目标要求,针对一个课时的教学内容,运用教学设计的理论和方法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情况合理运用教学策略,创新教学方法,恰当使用数字教学资源,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信息技术方法自然融入到教学过程;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引导学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激发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思维品质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竞赛内容

高中政治、初中语文、小学英语。

(三)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参照《“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竞赛评审标准》执行。

(四)参赛人员

参赛者年龄须在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具体分配名额情况详见附件2。

三、竞赛方法和过程

竞赛分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决赛三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

包括资格初审、作品安装运行测试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作品将参加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

由项目实施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市级决赛的教师名单。

(三)现场决赛

获得市级决赛资格的教师,参加现场决赛,严格按照现场评测,确定名次(现场决赛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省里要求的名额,推荐教师参加全省技能大赛。

四、表彰奖励

获奖教师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决赛每学科设特等奖一名,特等奖获得者按规定的有关程序申报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教师按程序申报授予“新乡市教学标兵”称号。

参赛教师的获奖情况,将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职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竞赛要求

1、各县(市)、区电教馆,局属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以及未经分层选拔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将收回所有荣誉称号,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六、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局属各学校参赛教师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至新乡市电教馆。报送材料如下:

1、“新乡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2份,A4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A4纸打印。

3、2016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后退回参赛者。

4、所授科目教案(教学设计)1份,A4纸打印。

5、同教案(教学设计)课堂实录DVD数据光盘2份:应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不得超时),要求至少采用双机位拍摄,视频推荐使用高清制式,以常见视频格式(MKV、AVI、MOV等)封装。

6、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多媒体课件,需是作者原创或在其它资源素材的基础上,根据教案设计组合编辑而成的辅教课件,单机版或网络版均可。报送时,可将该课件同课堂实录及其它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刻录在DVD光盘中。

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4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邢妙芳    

联系电话:2051140

电子邮件:xxdjg0373@163.com

 

附件:1. 2018年新乡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实施办公室成员名单

2.项目名额分配

3.新乡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4.项目组织单位信息表

5.项目参赛人员与参赛作品清单

6.“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竞赛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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