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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新乡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以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急难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教育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质量效益和实践价值。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人最多只能主持1项和参与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省、市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者根据工作实际,紧扣教育教学中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自主命题。

四、课题管理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届时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五、完成时限

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课题设定时限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如需延期或人员调整者,报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六、课题报送

(一)课题初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的课题初审、汇总及报送;局属学校等单位申报的课题,由本单位初审、按分配数量汇总后直接报送。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数量见附1)

(二)报送要求:

1.《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见附2)

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3)

纸质文本2份+电子稿

3.《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纸质文本1份+电子稿

4.单位报送的电子稿文件夹格式:请“单位名称+立项+联系人手机号”命名。文件夹里的文档排序、课题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全称等信息,请初审单位仔细核对,以确保汇总表的信息准确无误。

5.单位电子稿发送邮箱:xxsjks@126.com ,单位电子稿发送时间:2019年419日之前。

6.单位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41617日;各县(市)、区,4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市级立项申请书、立项评审活页、立项汇总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表格可登录邮箱:jks5081233@163.com直接下载,密码:5081233。

人:张柯磊

联系电话:0373- 6312220/6312223,15837399877

   址:南环路与丰华街交叉口新乡市教育局501室

 

附件:1.2019年度各单位课题申报数量表

2.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度各单位课题申报数量表

单  位

数量(项)

卫辉市

60

辉县市

70

新乡县

60

获嘉县

60

原阳县

60

延津县

60

封丘县

60

卫滨区

30

红旗区

30

牧野区

30

凤泉区

30

高新区

5

经开区

5

平原示范区

30

局属各学校等

每校原则上不超过在职教师的5%(被表彰为2017年教科研先进单位的局属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在职教师的6%)

                                     

编号

 

附件2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责任单位                                  

填表日期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9年1月



 

1.编号填写:“课题编号”一栏,由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写。

2.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封面的课题名称,不加书名号。

3.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关键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4.课题负责人:系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5.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

6.联系电话:必须填写课题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7.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

8.预期成果:公开发表的专著或研究论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鉴定或评选的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电脑软件或其他。

9.字号和字体:原则上小四号仿宋字体,页数不够可加页。

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请者的诚信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认可所填写的《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遵循课题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教师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明确课题研究的立项部门。“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字样。

7.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8.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9.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同意承担课题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10.遵守课题管理规定;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或参评,并在实践中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名):______

    期:             


数据表

 

课题名称

(此处不加书名号)

关键词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所教学科


所教学段


工作单位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主要参加者

姓名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研究学科

学历

工作单位

签名




































申请立项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二、主持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近三年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

      

作者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发表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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